湘職轉辦發(fā)〔2022〕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在湘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fā)〔2022〕2號)精神和其同步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版)》(以下簡稱《中央層面設定許可清單》,見附件1),為做好全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的總體安排,省、市、縣三級均需編制公布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結合我省實際,2022年6月底前,編制公布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7月底前,編制公布市州行政許可事項清單;8月底前,編制公布縣市區(qū)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二、重點任務及時間安排
?。ㄒ唬┭杆僬J領《中央層面設定許可清單》中我省行政區(qū)域內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省直和中央在湘有關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文件要求,采取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的部門、垂直管理機構、國務院部門駐地方派出機構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應當納入地方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要對應《中央層面設定許可清單》中的主管部門事項,逐項確認行政許可事項是否在我省行政區(qū)域范圍內實施,填寫《中央層面設定許可事項確認表》(見附件2)。如果確定該事項在湖南實施的,就認領為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因地理區(qū)位、自然稟賦等因素,不屬于我省行政區(qū)域內實施的事項,可先不認領,但必須填寫說明不認領原因。各單位要將填寫好的附件2,經本單位負責法規(guī)業(yè)務的處室審核蓋章后,將紙質版與電子版一并于2022年4月22日前報省審改辦(聯系電話:89990496)。
?。ǘ┤媸崂砩陥蟮胤叫苑ㄒ?guī)、省政府規(guī)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省直和中央在湘有關單位要對照省級現行地方性法規(guī)、省政府規(guī)章,初步梳理省級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各市州要對照本市州現行地方性法規(guī),初步梳理市級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分別填寫《省級層面設定許可事項申報表》(見附件3)、《市級層面設定許可事項申報表》(見附件4)。已列入《中央層面設定許可清單》,但地方性法規(guī)、省政府規(guī)章也作了相關規(guī)定的,不再重復列為地方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地方性法規(guī)、省政府規(guī)章明確規(guī)定為備案管理的事項,不得確定為行政許可事項;省政府規(guī)章設定的臨時性行政許可期滿需繼續(xù)實施的,應當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在此之前不列為省級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省直和中央在湘有關單位要將填寫好的附件3經本單位負責法規(guī)業(yè)務的處室審核蓋章后,各市州要將填寫好的附件4經本級審改、司法兩個部門審核、蓋章后,將紙質版與電子版一并于2022年4月29日前報省審改辦。認領中央層面設定許可和梳理申報地方性法規(guī)、省政府規(guī)章設定的行政許可前要認真閱知《編制地方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具體要求和常見問題政策口徑》(見附件5),掌握相關政策。
?。ㄈ徍斯际⌒姓S可事項清單。省審改辦將省直和中央在湘有關單位、市州的確認和申報情況進行匯總審核,形成《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總稿,按程序報省政府審定后,在2022年6月底前公布,同時向國務院辦公廳職能轉變辦報送,匯集至“全國行政許可管理系統(tǒng)”。
?。ㄋ模┚幹乒际兄荨⒖h市區(qū)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公布后,各市州、縣市區(qū)對照該清單,全面確認和編制本行政區(qū)域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確保按時公布本級清單。鄉(xiāng)鎮(zhèn)一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編入縣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不單獨編制清單。
三、工作要求
?。ㄒ唬娀熑温鋵崱8骷壐鞑块T要高度重視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工作,配齊配強工作力量,確保按照工作標準和時間節(jié)點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各級業(yè)務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確保本行業(yè)許可清單梳理完整準確、上下銜接。各級審改部門要精心組織,全面推進本級行政許可清單編制工作。各級司法部門要加強行政許可業(yè)務指導、審核把關,做好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合法性審查和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界定等工作。
?。ǘ┘訌姕贤ㄣ暯印8鲉挝辉诰幹票炯壭姓S可事項清單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向省審改辦進行咨詢。
(三)做好實施規(guī)范編制準備。根據中央和省級層面許可事項實施規(guī)范編制進展情況,適時啟動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guī)范制定、辦事指南更新調整等工作,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版)(略)
2.中央層面設定許可事項確認表(略)
3.省級層面設定許可事項申報表(略)
4.市級層面設定許可事項申報表(略)
5.編制地方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具體要求和常見問題政策口徑(略)
省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