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有關規(guī)定和2011年度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編制而成。本年報由三部分組成,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本年報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報的電子版在湖南省地震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如對本年報有任何疑問,請與湖南省地震局政務公開辦聯(lián)系(地址:長沙市中意一路326號,郵編410004:電話:073185642608,電子郵箱:bgs@mail.hnea.gov.cn)。
一、概述
(一)調整機構,明確職責。2011年,我局調整了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湘震發(fā)〔2011〕90號),明確了各自職責,各部門按職責認真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日常工作,辦公室成員為各處室、中心信息員。
(二)主動公開,服務群眾。一是多渠道主動公布信息。建立了湖南省地震局政務門戶網站,制作了《湖南防震減災工作簡訊》電子版,編制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二是從源頭加強信息主動公開。2011年,在辦公OA系統(tǒng)的改版過程中,在發(fā)文流程中加入了政府信息公開要素,可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相應選擇文件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或不公開。三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受理工作。建立了電話、網絡、當面申請等多種渠道,為群眾提交政府信息查詢申請?zhí)峁┝丝旖萃緩健?/p>
(三)充實內容,方便群眾。針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有針對性的加強了震情信息的公開,對發(fā)生在全省范圍內ML2.0級以上地震及時進行了公布,確保了社會秩序的穩(wěn)定。對防震減災工作重要會議、重點工作、班子成員變動、機構調整、人員招錄招聘等信息予以公開,滿足了社會公眾對防震減災工作信息的知情權。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截至2011年底累計在我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600余條。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00余條,較為全面的反映了我省防震減災工作開展情況。
本年度新增主動公開信息中反映地震系統(tǒng)工作活動的動態(tài)信息300余條,震情信息14條,招錄招聘信息3條,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信息1條。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2011年度沒有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公開咨詢處理情況
我局2011年度沒有收到群眾咨詢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情況
我局2011年度發(fā)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0件;發(fā)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0件。
(五)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
1.沒有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
2.沒有與訴訟(行政復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
3.未對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克服了編制少、人手緊等客觀條件制約,積極努力、扎實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也還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進工作:
(一)修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自2008年出臺以來沒有進行過修訂,有必要適應近幾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變化予以修訂。
(二)加強信息公開的實效性。對重大突發(fā)地震事件在第一時間予以公布,并及時公布事件后續(xù)進展。
(三)加強學習和培訓,進一步提高全局上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意識和能力。